北京会议圈圈内骨灰级大拿提示您:北京公司开年会涉税问题需注意!
又到年底,不少公司都开始着手准备年会的事情。作为财务人员,你是否也关心年会期间的涉税问题及公司年会现金奖励如何做账?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年会抽奖的增值税处理企业外购抽奖活动礼品在年会上无论是赠与本单位员工,还是赠与本单位以外人员(如客户等),均属于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亦不能抵扣。 如购进环节已经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如果企业用于抽奖活动的礼品为自产产品,在年会上无论是赠与本单位员工,还是赠与本单位以外人员(如客户等),均应当视同销售,按照市场价确认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涉及进项税额无须转出)。 二、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政策依据:财税【2021】140号文第十条: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企业年会产生的会议费,在职工福利费中核算,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年会发生的住宿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企业年会发生的员工住宿费,属于福利费性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企业年会发生的邀请来宾住宿费,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三、账务处理(1)企业在某酒店召开年会,相关聚餐、住宿、奖品等费用,应计入职工福利费,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银行存款(2)在年会上发放的功勋员工奖、优秀员工奖、销售精英奖等现金奖励,或者现场抽中的现金红包,作为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库存
添加时间:2023/2/10 15:04:23 此新闻已被浏览 1428 次 |